关于动物科技学院节假日相关事宜的规定
2016-06-03 20:11     (点击:)
[文章下载] [字号: ]

为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确保师生度过安定祥和的节假日,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系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放假前各班须组织学生填写《学生节假日去向动物科技学院登记表》,并缴系团总支办公室。全体学生必须按规定离校、返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不能按时返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二、各学生班要组织开展一次以人身、财产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知识教育,明确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责任人,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注意防火防盗、防抢防骗、出行安全和饮食安全。

三、放假前进行宿舍卫生大扫除,并对班内宿舍和教室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离校前做到断电断水、关窗封门。

四、在校内举行聚会活动规模超过10人者,必须有安全工作预案,经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学生处、保卫处备案;未经批准不得举行各类大型学生聚会活动。

五、各学生组织在放假期间不得以组织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或参加其他活动。

六、节假日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严禁夜不归宿和留宿其他人员。

七、节假日禁止以学生班级或个人名义向教师个人或组织赠送贺卡、鲜花及礼品。

八、假期期间,要注意饮食健康,注意休息,做好疾病预防工作,保证身体健康。合理利用网络,合理安排时间;不沉迷于游戏;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或淫秽内容的信息;

九、根据教育部第12号令有关规定,学生假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十、一旦学生发生安全事件,请各班主任和班委立即通知系相关领导,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十一、实习学生遵照所在实习单位的规定执行。

值班电话:0371-65765127   65765944

动物科技学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动物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的规定
下一条:动物科技学院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