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了更好的规范奖学金积分,特将办法规定如下;
一、德育积分
1、思想品德积分
(1) 注重道德修养,树立高尚品德,言行文明,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被评为文明大学生者加1分。
(2) 拾金不昧者,视情况加1分或0.5分。
(3) 思想品德不端正,有不文明行为,受校.受院院通报批评者扣3分。
2、纪律积分
(1) 每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以铃声为准)一次扣0.5分(包括早、晚习,会议和集体活动),事假累计三节扣1分,病假累计六节扣1分。
(2) 凡违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受到校、院通报批评者扣3分。
(3) 凡受警告或严重告处分者一次扣10分。
(4) 弄虚作假,无理纠缠,乱改积分者扣5分。
3、卫生积分
宿舍卫生经校、院检查评比受通报批评不超过两次,通报表扬在十次以上者,每人加2分,通报表扬在二十次以上者,每人次加4分。通报批评超过两次,低于十次者,每人扣1分,十次以上者,每人扣2分。
二.智育积分
1、学习成绩积分
按《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单科技能竞賽积分
(1) 取得国家职业技能中级以上证书者加1分。
(2) 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加4分。
(3) 取得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者加10、12分。
三、文体积分
1、体育活动积分
(1) 参加校、院组织的大型体育活动,参加者每人加0.5分。
(2) 在校、院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取得团体项目一、二、三等奖,参加者分别加4、3、2分,取得个人比赛项目前三名者每人加3分,4—6名者每人加2分,7—8名者每人加1分,破学校记录者、每人加5分(不再记名次分)。
2、文娱活动积分
(1) 参加校、院组织的大型文娱活动,参加者每人加0.5分。
(2) 参加校、院组织的文娱活动,取得团体节目一、二、三等奖,参加者分别加3、2、1分,取得个人比赛节目前三名者每人加3分,4—6名者每人加2分,7—8名者每人加1分。
(3) 社团活动被评为省、市先进者,社团主要负责人(1—2人)每人加4分,被评为校级先进者加3分。
3、宣传积分
被省(市)级宣传部门(如河南省日报、河南省科技报、河南电视台、郑州电视台、河南广播电台等)录用一篇稿件者,加5分,被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报录用一篇稿件者加0.2分,被牧野报或校广播站录用一篇稿件者加0.1分。
四、其它积分
1、学生干部积分
(1)按一、二、三等,校、院、年级学生干部分别加4、3、2分,班级学生干部分别加3、2、1分(一等占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5%,二等占50%,三等占15%)。不履行学生干部职责者,不享受学生干部积分,兼职干部只评定一次,学生干部平时和普通学生一样积分。
(2)获得校模范干部,模范团干者加2分。
2、获得校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者加获得2分。
3、校报工作人员,表现突出者加2分,牧野报和校广播站工作人员,表现突出者加1分。
4、干部积分不再计算职责工作范围内的个人奖励积分。
五、积分评审办法
(1)班干部积分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在班会上评定。
(2)其它各项积分必须到院团总支办公室审批,加盖公章后,方可加分。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