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技学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调整办法的通知
2016-06-03 20:4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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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志存高远和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各学生班要深刻理解国家设立奖助学金的深刻意义,秉持“诚信、感恩、励志、成才”的信念,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自强不息,勤奋学习,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回报社会、回报国家;要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要正确合理地利用好受助资金,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我系将停发201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追回2013年冬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取消本学年入党积极分子资格,预备党员延期发展;调整出校、系及班级学生干部队伍;取消本学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3)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平时生活有不合理开支者

5)学习上主观不努力,有一门次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

特别说明:追回的奖助学金将重新分配给调整后的学生,若调整后的学生在一学年内有上述情况发生的,奖助学金将被继续追回重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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