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生生活的管理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基础文明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特制订本条例:
一、文明寝室条例
1.清洁卫生。寝室和个人卫生,分担责任区卫生要经常保持整洁,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劳动,并尊重他人的劳动。
2.遵守校规校纪,寝室全体成员应模范遵守本条例中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都能主动热情地进行帮助,主动向不良现象做斗争。
3.团结互助。寝室全体成员主动关心寝室及班级的工作,维护集体荣誉,礼貌持人,互相帮助,养成艰苦朴素的作风,使寝室成为传播精神文明的场所。
4.勤奋学习。寝室全体成员有勤奋学习的好风气,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及政治觉悟。
5.寝室长工作责任。寝室长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督促值日生搞好卫生。组织好全寝同学为创建文明寝室而努力。
6.寝室成员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寝室无资格参加本学期的文明寝室评选。
(1)有违纪行为,受到校通报批评以上,一人次以上者;
(2)有违纪行为,受到系通报批评二人次以上者;(包括二人次)
(3)自习期间,在寝室打扑克、玩麻将、下棋等活动被查二次以上者;(包括二次)
(4)在寝室饮酒被发现二次以上者;(包括二次)
二、文明寝室卫生检查及验收标准
1.每月卫生检查不少于六次。(固定检查四次,随机抽查二次以上 )
2.检查时间:
固定检查时间:每周四下午5:30开始检查,各寝室要留人待查。发现故意锁门者给予寝室全体成员通报批评。
随机抽查时间:每周内随机抽查二次以上,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检查细则:
(1)地面不净、或垃圾未倒扣1~2分;
(2)天棚四壁 、灯管有灰,有蛛网扣1~2分;
(3)桌面脏乱,凳子摆放乱扣1~2分;
(4)床上衣物不叠、摆放不整齐扣1~2分;
(5)个人被子、枕巾、床单脏扣1~2分;
(6)床下有灰,鞋摆放乱扣1~2分;
(7)门窗未擦,有灰扣1~2分;
(8)书架乱、有灰扣1~2分;
(9)打扑克、打球,扣1~2分;
(10)室内物品无序、摆放不整齐、饭盒不洗扣1~2分;
(11)睡觉者,扣1分;
本细则自二○○二年十月十日起开始执行。
4.验收标准:
卫生检查分数为100分制,80分以上为文明寝宣卫生及格分数线;60分为卫生及格分数线;60分(不包括60分)以下为卫生不及格分数线。
(1)每学期卫生检查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上(包括80分);
(2)有一次卫生不及格,无资格参加本学期文明寝室评比;
(3)有四次以上卫生成绩为60分(不包括四次),无资格参加本学期文明寝室评比。
(4) 被校公寓办通报一次为差者,无资格参加本学期文明寝室评比。
三、评选与奖励
1.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起由系学生会及生活部和卫生督查小组进行检查。
2. 学期末系学生会生活部和卫生督查小组根据检查结果并结合楼管会的意见,进行综合评选。没有指标限制,在正式命名前,由系团总支张榜公布名单征求同学意见,三天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3.凡荣获畜牧工程系“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作为参加评选“文明班级”、“三好学生”的条件,将发给该寝室成员个人纪念品。该学年卫生检查均是100分的寝室,本寝室成员给予嘉奖。
4.按文明寝室总数的10%评选“三好寝室”,按三好寝室的10%评选“标兵寝室”;对于获得三好寝室和标兵寝室的寝室长,分别授于“系优秀寝室长”和“系标兵寝室长”称号。
5.每学年评选文明寝室先进班级,并授予流动红旗。连续三个学期获文明寝室先进称号的班级,授予该班级集体奖。
200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