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2016-06-03 21: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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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作按私自退会处理。

()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或团总支老师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学生会成员于例会结束后上交记录表,班长每周五前上交会议纪录本后由办公室审批。

第三章 工作制度

()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各部组织活动前一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各部门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第四章 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4分以下将免去其职务。

()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学生会成员以工作名义私自旷课每次扣2分。

缺席例会一次2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老师汇报的该部门成员每人扣1分,部长扣3分。

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1~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通报表扬者每次加0.5分。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校、系赢得荣誉者每次加1~5分。

③参加校、系学生活动取得名次者根据名次加0.5-2分(0.5分一个等级)。

()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35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4)学生会校内评比中,排名后三位的部门,部长扣2分。

()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办公室必须将每月的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五章 评优、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奖惩标准如下:

()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学生例会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②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③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师长。

()奖励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优秀干事参与学生会部长竞选时优先考虑。

(2)每学期末定期召开学生会表彰大会,对学期学生会优秀个人及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

(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①未及时完成布置任务者

月考核成绩低于6分者

(2)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开除:

①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②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

④不尊重老师者。

第六章 学生会退出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学生会出入机制特制定我系学生会退出制度。

(一)凡加入学生会成员,不得私自中途退出。未经批准私自退出者扣综合素质测评分2分,通报批评。

()因其他原因需退出学生会者,需提前一个月写申请,逐级报由本部部长,分管本部工作主席团成员审批后经辅导员老师签字后方可退出。

()退出学生会的学生不再享有相应综合素质加分权利。

注:各班班长有学生会各部部长、主席的选举与被选举权,按学生会考核制度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报给班主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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